國務院決定將減征1.6升及以下小排量乘用車車輛購置稅的政策延長至2010年底,減按7.5%徵收,稅率增加了2.5%。小排量車1.6升及以下為主打產品的車企表示,購置稅政策延長到明年底是利好消息。與2009年5%的稅率相比,新政策增加了2.5%的稅負,車企表示,影響不大。
稅率略增影響不大
據瞭解,今年3月1日,國家推出乘用車購置稅減半徵收的優惠政策,即「自2009年1月20日至2009年12月31日購置的1.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車,暫減按5%稅率徵收車輛購置稅」。根據昨日最新消息,此次新政策中規定的稅率增加了2.5%。
「對於決心買車的顧客來說,不會太計較略微增加的稅率。」記者昨晚採訪多家主推小排量車的車企瞭解到,小排量車價格本身不高,購置稅儘管增加了2.5%,消費者需要多支付的金額並不大。
比亞迪汽車銷售有限公司的負責人表示,延長至2010年底是利好消息,略增的稅率不會有影響。該人士表示,「消費者看中小排量車的節能、低油耗、發動機成熟等特點,不會因為略微增加的購置稅而放棄的。」
記者算賬
8萬元新車多交1819元稅
以比亞迪F3三廂轎車來算,比亞迪F3智能白金版 1.6L自動檔市場結算價如是8萬元,2009年3月5%稅率的購置稅的算法是80000÷1.1×5%=3636元,按照新政策7.5%稅率算,80000÷1.1×7.5%=5455,相比按新政策,消費者需要多支付1819元的購置稅。
展望
2011年可能終止小排量優惠政策
事實上,在明年汽車政策是否延續明朗前,兩種可能實行的徵稅方案被業界贊同,一是延續今年的標準,按乘用車發動機的排量實施不同的優惠政策,排量低的原則上享受更大幅度的購置稅優惠;二是依據乘用車的油耗水平,實施購置稅優惠政策。
對此,向寒松認為,目前購置稅不分1.3排量或1.5排量,實行1.6排量優惠的一刀切方式,操作上雖實現簡單易行,但優惠方式不夠合理。目前所實行的優惠政策可能是一時之策,2011年優惠時限到時,有可能採取更為細分發動機的排量,實行10%稅率徵收方式。
此外,湖南科技大學商學院副教授江海潮博士認為,雖然目前鼓勵汽車消費已成為拉動經濟增長的主力,但當經濟達到一定的穩定程度後,對於汽車消費過熱的苗頭也會重新出台新政策抑制,小排量購置稅優惠並非「長久之策」。 |